时间 : 2016年01月10日 08:00 - 2016年01月10日 17:00
地点 : 青海 海南 贵德县境内黄河段
类型 : 登高赛
报名截止日期 : 2015年12月15日 17:00
主办方 : 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游泳协会、青海省体育局、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。
官网报名 : 官网报名地址
为全面推动全民游泳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,充分利用青海省独特的自然资源,展示游泳爱好者的健康形象,积极引导人们热爱自然,回归自然,吸引更多的群众参加健康、科学、文明、环保的全民健身活动。我中心与青海省体育局商定,于2016年1月8日-10日在青海省贵德县境内黄河段共同主办第六届中国青海(冬季)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。
一、 主办单位
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、中国游泳协会、青海省体育局、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。
二、 承办单位
青海省贵德县人民政府
三、时间和地点
报到时间:2016年1月8日。
试水时间:2016年1月9日。
(特别提示:由于竞赛区域水流湍急,试水由组委会统一组织进行,凡未听从统一指挥或在规定时间以外擅自下水者,发生任何问题,一切后果自负)。
比赛时间:2016年1月10日上午。
离会时间:2016年1月10日下午(提前或逾期离会费用自理)。
比赛地点:青海省贵德县境内黄河段。
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。
四、参赛选手
(一)凡在2015年第十一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男女各组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有资格参赛。
(二)组委会特邀部分优秀选手(在2015年全国成人游泳锦标赛、公开水域游泳锦标赛、冬泳锦标赛名次列前的部分运动员及国外选手)。
五、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要求
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,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,参赛者应身体健康,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。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。组委会建议参赛者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。
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:
1、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;
2、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;
3、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;
4、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;
5、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;
6、不适合本项运动者。
在比赛中,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,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。
六、项目设置
男子500米设A、B组抢渡
女子500米设A、B组抢渡
七、水文条件
水质达到国家I级,水温6摄氏度左右,海拔2200米。
八、竞赛分组
男子A组(1980年至1997年出生者):在2015年第十一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男子A、B组前8名运动员。
男子B组(1960年至1979年出生者):在2015年第十一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男子C、D组前8名运动员。
女子A组(1980年至1997年出生者):在2015年第十一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女子A、B组前8名运动员。
女子B组(1960年至1979年出生者):在2015年第十一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中获得女子C、D组前8名运动员。
特邀的部分优秀选手年龄分组按照上述各年龄组规定执行。
九、竞赛办法
(一)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有关竞赛规定。
(二)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《自愿参赛责任保证书》,并通过组委会安排的心电图和血压体检。
(三)运动员参加检录时,必须出示《中国游泳协会冬泳、成人、公开水域游泳会员证》或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,无证不得参赛。
(四)比赛采取一次性决赛,按成绩决定名次,成绩相同名次并列,取消下一名次。
(五)比赛中出现抢跳、拉拽或弄虚作假的运动员,取消比赛成绩。
(六)运动员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安全浮球,否则不计比赛成绩。
(七)运动员可穿防寒游泳装。
十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录取名次
男子A、B组、女子A、B组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,并颁发获奖证书。
(二)奖励
第一名:人民币10000元
第二名:人民币8000元
第三名:人民币6000元
第四名:人民币4000元
第五名:人民币2000元
第六名:人民币1800元
第七名:人民币1500元
第八名:人民币1000元
抢渡成功但未进入前8名的运动员,每人奖励200元,并颁发纪念证书。
十一、报名和报到
(一)请参赛运动员于2015年12月15日前填写报名确认表确认报名。
(二)请参赛运动员于2016年1月8日报到(请提前将车次、时间告知组委会)。
十二、仲裁与裁判
仲裁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选派,其他裁判员、救生员由青海省体育局选派。
十三、其它
(一)组委会负担指定参赛运动员的往返费(硬卧火车票)和食宿费用。
(二)组委会为每位参赛运动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
(三)组委会为所有参赛人员提供迎送服务。
(四)2016年1月8日20:00召开裁判员、运动员、相关工作人员联席会议(会议地址另行通知)。
(五)随同人员每人每天缴纳300元食宿费,西宁至赛区往返车辆交通费自理。
(六)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相关活动,请提前联系,经费自理。
(七)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运动员费用自理。
十四、联系方式
青海省体育局联系人:高彩红
联系电话:0971-8244441、13519751822
传 真:0971-8244441
通讯地址: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青海省体育局对外交流合作处;邮编:810000。
十五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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